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18〕1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省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专业科学合理地确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工作,现决定召开招生选考科目编报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
二、 会议地点
行政楼510会议室。
三、 参会人员
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四、 会议内容
对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及选考科目编报的具体安排。
联系人:陈恒星,联系电话:020-36903037 。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